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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法MPA字〔2020〕4号
开云(中国)有限公司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MPA)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考核办法
依据全国MPA教指委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(2019)》和学校相关要求,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社会实践环节考核
1、社会实践的形式及内容: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,包括助教、助研、助管、社会调查、专业实习等。
2、时间要求:入学后1-4学期内完成;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不少于3个月。
3、考核方式:、提交一份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(表格附后,须签字盖章)及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。
4、考核组织: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, 3-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。
5、考核成绩:由考核小组负责成绩评定。考核成绩记为合格和不合格,不合格者重修。经考核小组评定合格的学生,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实践报告、实践/实习活动鉴定等相关材料提交至系统指定位置。考核小组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将考核结果纸质版成绩单交开云(中国)有限公司教学秘书,教学秘书将根据考核结果纸质版成绩单,对考核合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系统审核。
二、 学术活动环节考核
1.学术活动的类型:学术讲座、学术报告、学术会议、学术竞赛、学术沙龙等。
2.时间要求:入学后1-4学期内完成全部学术活动。
3.考核方式:参加的学术活动累计不少于4次。提交参加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、学习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,并且由导师审核签字。
4.考核负责人: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。
5.考核成绩:规定时间内学生需修满不低于1学分的学术活动。考核负责人应于第5学期审核学生提交的、导师签字后的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材料,考核成绩记为合格和不合格,不合格者重修。经考核负责人评定合格的学生,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参加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、学习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系统指定位置。
本考核办法自2020级开始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开云(中国)有限公司MPA教育中心。
文法学院MPA教育中心
2020年9月20日